109/08/12 國民法官法公布

國民法官法公布

        司法院、行政院會銜提出的國民法官法草案,於今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於今(12)日經總統公布,正式成為我國司法制度的一環。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,從2023年1月1日起,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,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、參與案件審理,更能與職業法官「合審合判」,達成真正的「人民參與審判」,落實我國長年以來的司法改革目標。

        司法院於今日上午舉行國民法官法公布記者會,由許院長宗力親自出席,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、法務部蔡部長清祥、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林理事長瑞成、台北律師公會邵理事長瓊慧等審、檢、辯各方代表,亦一同蒞臨表達對國民法官法的支持。

        許院長於致詞時表示,於國民法官法公布後,自2023年1月1日起,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,都有機會走進法院,坐上法檯、擔任國民法官,親自參與案件的審理,並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,從不同的社會經驗及專業知識出發,最後依照法律的規定,作出同時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。

        許院長並表示,國民法官法的通過是我國司法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。臺灣的司法從1987年解嚴以來,經歷過許多關鍵時刻,舉凡1999年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、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,都是司法向前邁進的努力與嘗試。過去司法改革的重點,是在追求司法的獨立,而現階段司法改革的重點,則是在維持司法獨立的同時,展開與國民的對話、回應國民的期待。國民法官法正是此階段司法改革重點的體現,許院長誠摯盼望國民法官法的施行,可以讓司法成為國民的司法,且國民能夠與法官攜手合作,一起守護司法、促成司法的進化。

        雖然在國民法官法的立法過程中,各方或許有不同的期待,也激起了許多討論的火花與漣漪,但許院長表示,讓國民參與審判一直是各方的共識。如今,國民法官法已經通過,而制度的正式施行,就在為期不遠的兩年半之後。因此,今日國民法官法的公布只是一個開始,在正式上路前的準備期間,司法院將會致力於完善制度運作所需的各項基礎工程,也會透過多元管道積極宣傳,讓民眾更加認識、熟悉、認同國民法官法,願意擔任國民法官,使得在2023年時,我國的司法體系以及整個台灣社會,都已做好充足的準備,來迎接國民坐上法檯、法院迎向社會的嶄新紀元。

        國民法官制度的推動工程,是司法院未來兩年半的工作重點,許院長表示,面對未來諸多有待克服的挑戰,必須借助各界專業法曹以及相關機關、團體的共同努力。今日行政院以及審、檢、辯各方代表的齊聚,不僅代表國民法官法凝聚了各方支持,也展現出制度上路前,司法院、行政院、法務部、律師界等各方將會攜手合作,致力於落實各項推動工作。為此,許院長也已經責成司法院林秘書長輝煌擔任召集人,與行政院組成協調平台,視制度推動過程中的需求進行跨院際的協調溝通,共同協力促成國民法官法的順利實施,也期盼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界等各方能夠攜手並進,共同實現更公正、更多元、更接地氣的司法。

        許院長最後表示,司法的大門已經敞開,歡迎全體國民與我們一起努力,讓司法更加成為維護法治、實現自由與人權的憲政基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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